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最南端,是云南省下辖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地处北纬约21°10’,东经99°55’至101°50’之间,属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东西面与江城县、普洱市相连;西北面与澜沧县为邻;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邻近泰国和越南,与泰国的直线距离仅200余公里。东距太平洋的北部湾400多公里,西距印度洋的孟加拉湾600余公里。边界线长达966.3公里,约等于云南省边境线总长的1/4。“西双”是傣语“12”的意思,“版纳”是指比县小一些的行政区域,“西双版纳”意为“十二个行政区”。西双版纳,古代傣语为“勐巴拉娜西”,意思是“理想而神奇的乐土”,这里以神奇的热带雨林自然景观和少数民族风情而闻名于世,是中国的热点旅游城市之一。每年的泼水节于4月13-15日举行,被誉为“东方狂欢节”。西双版纳有中国唯一的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气候温暖湿润,树木葱茏,蔓藤盘根错节,不少珍禽异兽,如亚洲象,犀鸟,孔雀,黑冠长臂猿都生活在这片热带丛林里。而西双版纳特有和稀有的植物中有望天树、红光树、云南肉豆蔻、四薮木、黄果木、胡桐、美登木、三尖杉等等。
西双版纳欠多少钱可报警立案?
一、经济纠纷报警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而民事纠纷报警后警察是不受理的,经济纠纷构成犯罪的,警察才会受理。因经济纠纷报警,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立案的,建议直接收集证据起诉。
经济纠纷有两类,即经济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当事人一般协商调解,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侵权的经济纠纷,虽然也可以协商申请仲裁,调解等,但是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针对案件情节带有犯罪嫌疑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具备以下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如果经济纠纷涉嫌诈骗,当诈骗数额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去报警才能立案。在我国,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民事案件中的经济纠纷诉讼案件起诉后的程序是什么?
经济案件纠纷在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向被告送达传票、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告知被告开庭的时间,地点,案件的审判人员。并告知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在开庭前法官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依法开庭审判。
一般来说,经济纠纷案件都是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只有少数会涉及到刑事案件,只有当纠纷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构成诈骗等涉及财产利益时,纠纷当事人的行为触犯刑事性法律规定的,公民报警后,公安机关才会对其进行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