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最南端,是云南省下辖的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地处北纬约21°10’,东经99°55’至101°50’之间,属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湿润区。东西面与江城县、普洱市相连;西北面与澜沧县为邻;东南部、南部和西南部分别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邻近泰国和越南,与泰国的直线距离仅200余公里。东距太平洋的北部湾400多公里,西距印度洋的孟加拉湾600余公里。边界线长达966.3公里,约等于云南省边境线总长的1/4。“西双”是傣语“12”的意思,“版纳”是指比县小一些的行政区域,“西双版纳”意为“十二个行政区”。西双版纳,古代傣语为“勐巴拉娜西”,意思是“理想而神奇的乐土”,这里以神奇的热带雨林自然景观和少数民族风情而闻名于世,是中国的热点旅游城市之一。每年的泼水节于4月13-15日举行,被誉为“东方狂欢节”。西双版纳有中国唯一的热带雨林自然保护区,气候温暖湿润,树木葱茏,蔓藤盘根错节,不少珍禽异兽,如亚洲象,犀鸟,孔雀,黑冠长臂猿都生活在这片热带丛林里。而西双版纳特有和稀有的植物中有望天树、红光树、云南肉豆蔻、四薮木、黄果木、胡桐、美登木、三尖杉等等。
西双版纳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